服务项目

东莞市国顺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先生13929431059

网  址:www.gh-guoshun.com
邮  箱:561935457@qq.com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国际商会大厦1709(鸿福路口海雅百货旁边)

行业知识
首页 > 行业知识 > 内容
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六) 东莞国顺会计分享
编辑:东莞国顺会计咨询   发布时间:2016-11-25

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六) 东莞市公司注册、东莞集群注册公司必看

第六章 行业自律


  第二十六条 鼓励托管企业成立集群注册行业协会。


  集群注册行业协会应制定集群注册托管服务行业规范、集群企业托管业务规程、托管服务合同格式文本,明确托管企业、集群企业的责任义务;对集群注册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预测;协调解决托管企业与集群企业之间的经营纠纷;对违法失信的托管企业予以公示。


  第二十七条 鼓励托管企业加入行业协会,遵守行业规范和业务规程,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7月5日。

以上就是东莞国顺会计分享的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第六章行业自律以及第七章附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东莞市公司注册、东莞集群注册公司必看